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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为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有关任务部署、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弘扬宪法法治精神,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4年12月。

(二)参加对象

全省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三)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深化宪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宪法法治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主要活动

1.“宪法卫士”行动计划。6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下称普法网)设立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免费提供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

2.学讲宪法全省比赛和全国总决赛。在深入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开展演讲比赛与法治素养竞赛。

9月18日前,各设区市和高校分别遴选出代表队,参加9月底由我厅会同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赛(方案另发)。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按所在地参与设区市遴选工作。

省级遴选比赛后,我厅将视比赛情况,研究遴选出代表队(包括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参加10月由教育部普法办组织的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

同时,普法网将于6月设立专栏,供学生自主上传演讲视频参加比赛,普法网将遴选优秀学生参加全国总决赛。

3.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我省将设分会场,各地各校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

4.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被采用的将在普法网展示,经审核后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颁发采用证明。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参加,组织创作高水平、高质量、准确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普法网和省教育厅将另行通知)。

5.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地各校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通过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宪法法治教育活动,并可通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基本功大赛等方式,提升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教育能力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科学合理安排法治教育活动,避免“扎堆式”普法增加学校负担。

(二)力戒形式主义。各地各校要避免应试化学习,不得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摊派学习任务,增加学校和师生负担;不得以参与率作为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依据。

(三)认真选拔省赛优秀选手。各地各校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最优秀的选手参加省级遴选赛,为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打好基础。参赛人员名单请于9月18日前发送至我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邮箱:jytfgc@fjsjyt.cn。

(四)创新方式方法。各地各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要将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明确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处(科)室和负责人,并于6月28日前将处(科)室和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发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邮箱。

联系方式: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010-88819617

2.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

联系电话:010-66097216,010-66097737

电子邮箱:zfsxtc@moe.edu.cn

3.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91-87091227,0591-87091374

电子邮箱:jytfgc@fjsjyt.cn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编辑:林昱星 责编: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