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州市有奖发票活动7月31日结束。活动结束后,剩余抽奖次数将作废,消费者可在活动结束前将剩余抽奖次数使用完毕。
个人消费者(自然人)在福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和居民服务业等八大行业经营主体实际消费后,取得单张票面金额(含税)100元及以上、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即可参与活动。参与者可在云闪付App点击“有奖发票”专栏,按提示上传清晰发票照片并确认OCR识别的票面内容(包括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时间、购方姓名等),系统核验成功后便可参与抽奖。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非正常户及注销户开具的普通发票、后期被“红冲”的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不征税发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企业和单位发票不参与。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