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主题蛋糕。
随着《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与口碑双丰收,其IP衍生品市场持续升温。除了官方合作的手机、手办等产品火爆市场外,“哪吒美食热”也在福州悄然兴起,“哪吒蛋糕”“哪吒糖葫芦”等商品成为年轻消费者的新宠。
“哪吒”主题美食热销福州
“天啊,这也太可爱了吧!”20日下午,市民陈女士不经意间瞥了一眼台江区一家甜品店的柜台后,就再也挪不动步了。原来,柜台里竟然摆着多款根据《哪吒之魔童闹海》不同剧情和片段设计的主题蛋糕。蛋糕上,要么是怒发冲冠的“魔童”,要么是翩翩君子风范的东海龙宫三太子,让她恨不得立即买下来。
挑选了半天,陈女士买下了“我命由我不由天”版的水果夹心蛋糕,价格为108元,比普通造型的蛋糕贵了10元左右。“很值得。要不是今天没开车,我可能会全部买下来。”
店员透露,看到《哪吒之魔童闹海》火爆,他们就推出了多款与电影相关的蛋糕,根据奶油材质和蛋糕尺寸的不同,价格从79元至288元不等。该店员表示:“这些蛋糕特别受欢迎,一周多时间就有上百位顾客下单。”
外卖平台公开数据显示,近一个月福州“哪吒”关键词搜索量增长420%,相关商品销售额更是大幅上涨。记者通过搜索发现,众多福州餐饮企业近期推出了“哪吒”主题的蛋糕、糖葫芦等美食,甚至还有海鲜火锅商家推出“魔童闹海”套餐。
商家“蹭流量”面临法律风险
“哪吒”主题的蛋糕、糖葫芦固然可爱,但热销背后也暗藏隐忧。记者采访发现,市场上多数“哪吒”主题美食并未获得官方授权。
在外卖平台上,记者找到一家销售哪吒主题蛋糕的商家,询问其是否有官方授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蛋糕只是在款式上用到了电影素材,但并非官方联名款,没有得到官方授权。
那么,这种操作是否侵权呢?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哪吒”这一人物名称和传统形象是一种公共资源,但《哪吒之魔童系列》中的人物卡通形象在保留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同时又加入了流行元素,具备了享有著作权的构成要件,出品方也相应地获得了电影的著作权、各种人物形象的著作权、知名商品名称的权益等。如果商家仅是对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名称“哪吒”以及传统“哪吒”形象进行利用,不会构成侵权。但若商家利用《哪吒之魔童闹海》中的人物形象、视频片段、台词等,则涉嫌侵犯著作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二创”周边产品鱼龙混杂
随着《哪吒之魔童闹海》的爆火,其周边产品也成了“香饽饽”。由于正版周边产品供不应求,且大多是预售,这给了一些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20日下午,记者在福州苏万宝商圈的一家“谷子”店看到,一款哪吒盲盒正在销售。记者询问商家是否正版,商家先是不置可否,然后说:“要不然你再等20天看看。”
“乾坤圈手镯”“哪吒盲盒”“《哪吒2》电影桌面挂件”“电影同款周边”“哪吒敖丙书包挂饰”……记者搜索本地二手平台发现,一些商家在商品名称中直接标注“电影周边”等信息,将相关商品进行转让销售,价格从几元至千元不等。但当记者询问是否为正版时,部分商家不正面回答,部分商家则表示为“二创”周边,并称“官方正版需移步旗舰店购买”。
此外,目前非常火爆的“结界兽冰箱贴”,在某电商平台上也有不少商品链接,其中一款标价为12元的冰箱贴销量已超过2200件。记者询问客服该周边是否有官方授权时,对方回复“是‘二创’和平替(自制)”。
对此情况,林律师也表示,如果消费者制作电影周边产品仅供个人使用、赠送亲友或收藏,并不涉及商业行为,那么此种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范畴,被法律所允许。但若消费者自制电影周边产品并用于商业销售,或者商家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制作电影周边产品并用于销售,则这些行为已超过合理使用范畴,构成侵权,且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叶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