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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消费:用完就退?“七日无理由退货”不能滥用

【摘要】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大家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网络购物也成为很多消费者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网络购物看不见摸不着,一不小心就遇到商品实物有色差、材质不符、尺码不合适等情况,网购收到货后,消费者发现买的商品与期望的有差距,能够“七日无理由退货”吗?这个“无理由”就是“无条件”吗?如果买家滥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是否违法?今天的“3·15”《法眼看消费》系列报道,就通过闽清法院审理的一起滥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案件带你了解。


来源:新闻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