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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学校食堂禁用慎用这些食品

又到开学季,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提醒,以下食品学校食堂注意禁用、慎用。

根据提醒,学校食堂禁止采购发芽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野生蘑菇,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亚硝酸盐、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等。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木耳、米粉等宜即泡即吃。

禁止供应食品品种方面,学校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例如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慎用食材包括贝类以及扁豆、豇豆、芸豆、蚕豆;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如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如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

慎供食品方面,豆浆因出现“假沸”现象易引起食物中毒,烹饪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不得提供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彻底加热处理的三明治、沙拉等食品。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黄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