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多家银行陆续对存量房贷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房贷利率重定价 不用等到明年
11月1日开始,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陆续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意味着,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正式落地,贷款人不必再等到明年的房贷重定价日,就能更早享受到最新调整的优惠房贷利率政策。
若存量房贷利率偏高
本月起可申请调低
“公告很专业,感觉看不懂。”这是多家银行发布实行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新机制公告后,很多房贷客户的第一感受。
11月2日,记者联系了多家国有大行在榕分支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答。
银行人士表示,简单来说,根据新机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若市民的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基点),就可向贷款行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多数银行已于10月25日批量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大部分房贷利率已经调整至LPR-30BP,加点值(-30BP)较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值(-52BP)高22BP,故暂不符合调整条件,当前这类贷款人无需提出申请。因此,对这些市民来说,目前更直接的影响,体现在选择“重定价周期”方面。
重定价周期可调整
但是次数仅有一次
10月25日统一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后,不少贷款人发现,因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一年的限制,部分贷款人无法及时享受到最新一轮下调的LPR-30基点(3.3%)的较低房贷利率。对此,国有大行明确,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还可以保持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贷款存续期内,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仅能调整一次。
不过,调整重定价周期后,重定价日沿用原贷款合同中的日期。举个例子,如市民郑先生的房贷重定价日是3月15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后,郑先生的房贷重定价日将调整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如重定价日是每年1月1日的,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则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
那么,重定价周期的长短要怎么选择呢?对此,相关银行房贷客户经理建议,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LPR上涨就可能更晚一些。
相关银行表示,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客户的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自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起,市民可登录贷款行的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栏目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审核通过后,新的重定价周期即日生效。贷款人也可按上述时间到线下网点咨询贷款经办网点进行调整。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叶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