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福州市设立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未来,该示范园区将作为中印尼“两国双园”中方园区高标准建设。
批复要求,示范园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战略对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中印尼经贸合作,推动产业高效协同发展。要发挥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互补优势,探索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的国际分工合作模式,打造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交流新高地。
中印尼“两国双园”是中印尼两国间的重点合作项目,受到两国元首的高度重视,目前已列入商务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海丝核心区建设方案重大平台之一。
记者从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管委会获悉,去年以来,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在顶层设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集聚、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中印尼“两国双园”产业合作规划》和《关于建设中国—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总体方案》已完成编制。元洪投资区正依托印尼融籍华人华侨众多、福清食品产业基础雄厚等优势,建成投产胜田、御冠等44个、总投资214亿元的项目,加快建设兆华、星龙翔、中科经纬预制菜产研城等19个、总投资204亿元的项目,正在对接长德蛋白产业园、保罗(元洪)食品大健康产业园等15个、总投资259亿元的项目。政策方面,积极推动中印尼“两国双园”纳入自贸试验区扩区范围,正在争取落地国家间企业和产品标准互认等38条省级以上优惠政策。
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聚焦“中国印尼城、特殊监管区、国际渔业合作基地”三大重点支撑项目,加速落实可研、立项、报批等工作,同步推进23个重点配套项目,进一步提高园区综合承载力。同时,争取落地大宗商品交易所、海洋蛋白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力争在用地、通关、融资等领域争取更多优惠政策,推动构建两国间特定产品产业链供应链最优化分工合作模式,为园区开发建设释放更多政策红利。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林昱星 责编:林真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