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区今年首次公租房配租今日启动
配租保障家庭分为两类 共计447户
5日,记者从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获悉,福州市四城区2026年第一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6日启动。
租金为市场评估租金的50%
此次配租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低保、低保边缘、兜底保障家庭:经区房管局、区民政局认定,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另一类为优先配租家庭:经区房管局、区民政局核定,按公租房资格审批结果,住房救助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70周岁以上老人、失独家庭、优抚对象、多孩家庭等群体以及其他政策规定应予以优先保障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
此次配租起租时间为2026年2月1日,合同期五年。租金标准统一为市场评估租金的50%,月租金计算公式为:所选定公租房小区的市场评估租金×50%×公租房建筑面积。
截至2025年12月10日,经整修可供此次配租的房源共计2514套,其中一人型1638套(含40㎡以下310套),二人型601套,三人型275套(含70㎡以上8套)。
按照政策要求,此次配租剩余房源将优先用于保障后续获批的低保、低收入保障家庭配租使用。
在位置方面,这些房源分布比较广,包括福湾新城、金城福园、金山翠榕苑、杉林悦榕公馆、双湖新城、西园丽景、西庄小区、香开新城、中茵上城美域等。
配租手续这样办理
此次配租保障家庭共计447户,其中一人型108户、二人型167户、三人型172户。1月6日至1月8日,将分12个场次,在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进行抽签配租。
经批准,此次共有310套40㎡以下(不含40㎡)户型房源用于一人型配租,抽到此类房源的保障家庭可实地看房,看房满意的于1月12日起前往福州市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鼓楼区福屿路200号14层)办理签约手续,超过30天未办理签约交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对抽取房源不满意的,可调整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同时,抽到此类房源的保障家庭,租金再减免20%。
公租房保障家庭主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通知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抽取配租房源、签订公租房保障家庭授权承诺书和公租房租赁合同。若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身份证无磁,应提前办理好相关委托手续。
申请人到场应携带本人银行卡及复印件(可选择海峡银行储蓄卡、兴业银行信用卡、农商银行信用卡,卡内应有不少于4个月租金标准的资金额度用于现场缴交公租房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保障对象在绑卡、缴费手续完成后,领取交房通知书,携身份证原件即可自行前往小区办理交房手续。
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
可获租赁补贴
未列入此次实物配租范畴的轮候家庭,若保障资格获批已超过6个月轮候期的,可在不申请保障方式变更情况下,办理租赁备案、签订补贴协议,先行发放租赁补贴,后期视房源筹集情况,按照获批批次进行实物配租。已实物配租和列入此次实物配租范畴的保障家庭,均可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一经变更,不得再作调整。补贴发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备案办理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中心3楼344-345窗口;补贴协议签订办理地点: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参加此次配租的保障家庭,若选择租赁补贴放弃实物配租的,应办理确认事宜;若因工作、生活等特殊问题不参加当批次选房的,可申请延后下一批次,一个保障家庭只能申请延后一次。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黄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