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推进实施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简称“HPV疫苗”)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基础上,实施惠民项目,对选择接种非免疫规划HPV疫苗的受种对象进行定额补助,减少因罹患疾病导致的家庭、社会负担。
据介绍,受种对象为:具有福州市学籍或户籍、未接种过HPV疫苗且年龄在13周岁至14周岁的女生。上述女生在接种第一剂次HPV疫苗时需年满13周岁且不满14周岁,接种第二剂次HPV疫苗时不满14.5周岁。
自2026年1月1日起,以所选择HPV疫苗价格的50%且不超过249.5元/剂为限实施定额补助,最高补助两剂次,接种服务费用由财政承担。疫苗费用差额部分由受种对象监护人自行承担。若疫苗企业实施优惠活动,每剂次补助金额不超过接种该剂次实际支付的疫苗费用的50%且不超过249.5元。
低保在保状态适龄女生如选择接种国产九价HPV疫苗,实行两剂次全额免费接种,相关名单由民政部门共享,并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上确认。
目前,国家已将国产双价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国产双价HPV疫苗的受种对象,享受两剂次免费接种。在充分告知受种对象及监护人宫颈癌防控和HPV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及政策前提下,实行知情、同意接种。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