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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护险年内覆盖职工和居民

《福州市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实施。方案在福州多年长护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提标、优化机制、完善服务,明确全域覆盖时间表、规范化统筹标准和精细化待遇体系,标志着福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职工试点迈向全民普惠阶段。

深耕试点实践 夯实制度根基

长护险被誉为社会保险“第六险”,是专门为失能人群量身打造的社会保障制度。

2020年9月,福州入选全国第二批、福建省唯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2021年6月,福州正式启动职工长护险试点。试点以来,福州相继出台筹资缴费、待遇核发、等级评估、机构监管、考核评价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不断扩充居家照护、机构照护供给,试点成效持续凸显。

截至目前,福州长护险参保人数已达199.69万人,累计惠及超1.9万名失能人员,积累了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供给体系,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为此次制度扩面升级奠定了坚实根基。

明晰阶段目标 实行全域统筹

此次出台的方案明确了清晰的制度建设时间表与路线图。

根据方案,2026年底前,福州将把长护险覆盖范围从原有的职工群体扩大至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范围覆盖福州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其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2028年底前,建成与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运行成熟稳定的长护险制度。

福州长护险实行市级统筹,实行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待遇保障、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收支、统一经办服务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实现全市政策标准一致、服务同质均等、基金统筹共济。

创新筹资模式 实现普惠减负

在筹资机制上,福州构建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多元共建的筹资体系,基金单独筹资、独立建账、统筹使用,与基本医保同步合并缴费,缴费流程便捷高效。

方案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全市长护险统一基准费率为0.3%,结合不同参保群体特点实行分类差异化缴费政策,兼顾制度公平与民生实际。

针对单位职工群体,长护险0.3%费率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按1∶1比例分摊,各自承担0.15%。为减轻企业负担,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从8%调整为7.85%,调剂出0.15%专项用于长护险单位缴费,不额外增加企业缴费压力。退休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0.15%缴费,费用直接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无需额外跑腿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保模式,既可以按照单位职工标准参保缴费,也可按照城乡居民政策参保。针对未就业城乡居民,方案设置了过渡期,起步阶段按0.15%筹资,用5年时间过渡至0.3%,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按1∶1比例分担,最大限度降低居民参保负担。

来源:福州晚报

编辑:林昱星